咨询事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禁用)

咨询内容: 一家之主身患尿毒症,丧失劳动能力,每周都须透析维持生命,特申请低保
受理结果: 向乡(镇)或者街道办的民政人员申请,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即可。
受理机构: 达川区民政局
受理时间: 2021-05-25

备案号:蜀ICP备190290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