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管局——实物配租
法律(文件)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川府发〔2018〕14号)
救助对象
1.城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
3.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
提交资料
1.申请者提交到乡镇窗口资料:救助程序
个人申请三种方式(乡镇社会救助窗口、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大厅、掌上APP)--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受理、初审(2个工作日)——核对办提请核对(2个工作日)—核对部门核对(3个工作日)—核对办生成核对报告(2个工作日)—住建局救助窗口督办(2个工作日)——住保办终审(12个工作日)——惠民帮扶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人均保障面积为15㎡/人
办结时限
26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