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危房改造
法律(文件)依据
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19年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2019〕46号)
救助对象
我区1.低保人员2.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家庭4.建档立卡贫困户
提交材料
1.申请者提交到窗口的资料:①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③信息核对授权书;④社保卡原件
2. 乡镇窗口提交核对办资料:①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 ;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③信息核对授权书;④社保卡原件;⑤村评议会议记录;⑥农村危房改造村、乡(镇)公示结论表;⑦村委会初审意见材料;⑧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核审批表;⑨原房屋危险性鉴定(认定)表;⑩原房屋照片(房屋正立面全景图及危险部位图片)
救助程序
个人申请三种方式(乡镇社会救助窗口、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大厅、掌上APP)
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乡镇初审(5个工作日)——核对办提请核对(2个工作日)(1.实时核对:低保、特困、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 2.发送核对:交警二大队、房管、工商、税务)---核对部门核对(3个工作日)——核对办生成核对报告(2个工作日)——住建局救助窗口督办(1个工作日)——区级五部门审批(住建局—民政局—残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5个工作日)——乡镇(街道)验收(时间不限)——住建局审核(3个工作日)——区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根据达川区当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中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确定。
办结时限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