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贫困残疾人(子女)大中专学生救助
法律(文件)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
救助对象
本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家庭贫困(低保、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子女、在校就读大中专院校(函授、自考除外)的残疾人(残疾人子女)学生。
提交资料
①本人(监护人)书面申请;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④录取通知书;⑤社会保障卡账号。
救助程序
个人申请三种方式(乡镇社会救助窗口、社会救助管理中心大厅、掌上APP)--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受理、初审(1个工作日)——核对办实时核对(1个工作日)——帮扶中心残联救助窗口督办(1个工作日)——区残联审批(3个工作日)——惠民帮扶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1.学费救助:残疾人子女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3000元。残疾人学生当年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2000元;当年就读普通高等专业学校一次性救助学费5000元;当年就读研究生一次性救助学费10000元。
2.生活救助:残疾人学生(子女)在达州境内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000元;在达州境外院校就读的生活困难对象一次性救助生活费1500元。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