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科局——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法律(文件)依据
川财教[2013]20号、川财教[2015]230号、川财教[2016]277号文件
救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义教在校寄宿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按标准档次优先保障并全覆盖
提交资料
1.申请者提交到学校资料:
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②达川区教育资助项目申请表;③非本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④社会保障卡账号。
2.学校需提交的资料:
①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②达川区教育资助项目申请表;③非本区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④社会保障卡账号;⑤学校公示结果。
救助程序
学校受理初审(2个工作日)——核对办即时核对生成核对报告(1个工作日)——教科局救助窗口督办(1个工作日)——区后管中心审核(5个工作日)——区惠民帮扶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