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实物配租转租赁补贴
登记人: 更新时间:2019-07-01
法律(文件)依据
《达州市达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川府发〔2018〕14号)
救助对象
已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在轮候期间的城区户籍最低收入家庭
提交材料
社会保障卡账号
救助程序
区住建局住保股将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批量导入社会救助大平台系统(2个工作日)——惠民帮扶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低保户4元每平方每月(720元/年/人);低收入者2元每平方每月(360元/年/人)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