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
法律(文件)依据
达川区财社〔2016〕11号文件、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
救助对象
具有达川区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非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
提交材料
①本人书面申请书;②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③二代残疾证;④社会保障卡账号。
救助程序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受理(1个工作日)——核对办实时核对(1个工作日)——残联救助窗口督办(1个工作日)——残联审批(3个工作日)——惠民帮扶中心备案(1个工作日)
救助标准
以国家贫困线与该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差额为准
办结时限
7个工作日